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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在事实上仍由西方权力控制下的文化现实中,对一个只能再一次被划分,被界定的所谓非西方的角色而言,一个符合界定标准的“公共形象”似乎才是一种既有效又安全的出路。似乎唯有如此,你才能在所谓中心文化的舞台上获得一个“身份合法”的位置。
在有关一系列“公共形象”作品中,有二个与“公共形象”主题紧密关联的概念在作品的具体展开中被充分地运用,即:“制造与表演”。
关于“制造”,我曾经在美国的很多商店内,经常看到印有“Made in China” 的商品,奇怪的是这些商品我在国内不曾见到过,以后才知道,原来这些商品由美国提供样品,通过中国制造加工而成。我明白了,“Made in China” 在这里的另一层意思即是:廉价!因此,“制造”这个概念在我的作品中特指那个以英文命名的“Made in China”。
关于表演,很显然,在我的作品中,并非指称一种艺术样式的表演,而是与“公共形象”自身的表演性质有关,因为就“公共形象”的性质而言,他的对象是媒体,是观众,当他在面对媒体,面对观众的一刹那,其表演的本性就已经被注定。
施 勇 1998.2
Category: Artist/ Arti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