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nghART Gallery 香格纳画廊
首页 | 展览 | 艺术家 | 研究 | 媒体报道 | 商店 | 空间

原光者蒋鹏奕的礼物

作者: 顾铮 翻译: 丰静帆, 栾志超 2014-05-08

蒋鹏奕的《幽暗之爱》系列是把作为大自然所产的萤火虫,放入内部已经安置了感光胶片的盒子中,让这些本身具有微弱发光能力的萤火虫们在盒子里长时间移动。它们所划出的光轨(也是它们各自移动的痕迹),被涂布在胶片上的感光乳剂记录下来。被记录在胶片上的萤火虫的光轨再经过冲洗印放后,以照片、灯箱等形式显示出来。

从某种意义上说,蒋鹏奕是中国当代艺术家中关注光的形态以及光的再现问题的极少数人之一。光如何存在于时间之中?光如何展现其存在?光以什么形态展现出来?这些探究光的本质意义的问题,在蒋鹏奕的这个系列中,其实是以自然(萤火虫)与文化(摄影感光)的交会、交感的方式来展开手法独特的探讨。在这个探讨中,时间则成为了重要的媒介。这一张张胶片(最终结果则以照片呈现),在成为了光的画板的同时,也成为了时间的容器。光依托时间这个媒介,在光学、化学的作用之下被转化为一种物质性的存在。蒋鹏奕以这种对光“赋时”的方式,给出了有关光在时间里的存在感的视觉展现。

而蒋鹏奕此次展出的另外一个系列《亲密》,也是一个有关光的故事与寓言。蒋鹏奕将吸收光并释放光的荧光纸与感光并将感受到的光以银盐形骸的方式加以保留的摄影胶片两相照面、照映的类触碰的方式,来使得摄影胶片获得来自另外一个物体萤光纸的光能并且感光。然后,他再以感光(荧光)了的胶片印放出色彩诡异而又纯净的美丽抽象照片。这是通过物与物相互照映而相辅相成的光画实践。它的成像原理是在于设定胶片能够充分感受到对方所发出的光,胶片在这个基础上再缓慢吸收对方的光能量并且把它最终转化为自身的一部分并显影出来。这个显影的结果,其实是通过感光方式所形成的将双方作了某种“光合”作用后的光的新的存在方式(形态)。从本质上说,这是一个有关相遇、吸收、接纳与包容的光学过程,同时也是一个艺术家据此充分理解光、呈现光、与光展开幽明对话的情感过程。

从摄影史的角度看,由曼雷与莫霍利-纳吉于20世纪上半叶所发明的物影摄影法(rayogram or photogram),是把各式物件静置于光源之下以瞬间的曝光而得物件之影。虽然此一成像法有时间要素在,但他们在此成像过程中要努力的倒不如说是如何以较快捷的方式来获得曝光正好的物影底片。因此,在他们的成像实践中,时间虽然是无法回避的要素,但时间只不过是让照相纸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实现感光的必要条件。而蒋鹏奕的做法相反。他是有意识地将时间充分延长为一个作用因素,使得弱光得以充分发挥光笔的作用。因此,几小时甚至几十个小时的感光成为了他获得他所需要的效果的基本要求。也因此,他的这种长时间曝光的手法,对于物影摄影法是一个新的拓展,即时间在成像过程中占有了重要的地位。而物影摄影法排除照相机的存在仍然能够生成影像的观念与手法,在本质上属于一种反对根据透视法则而成立的摄影观看与书写的反摄影实践。这种反摄影性,从根本上否定了照相机的存在的必要性。无论是《幽暗之爱》系列,还是《亲密》系列,从这一点看,也都具有这么一种反摄影性在。

同时,蒋鹏奕的这两个系列的作品,与杉本博司的《电影院》系列也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因为蒋鹏奕和杉本博司都将扁平的感光平面视为一个时间容器,让光在时间过程中充分累积其能量并且最终显露其某种独特的形态,使得扁平的表面因为光的作用而变得具有纵深。光,在他手中,成为了在二维平面上制造出不可见的、但可感受到的空间第三维度的手段。

当然,只是在摄影史的视野中展开对于蒋鹏奕的作品的讨论或许并不充分。他的作品,在本质上说,是一种生命寓言的视觉化。

在《幽暗之爱》系列里,无数条生命的光轨叠加的结果,无法不把我们带回到夏日夜晚的密林中,令人想起萤火虫轻盈飞舞的动人情景。这种美好记忆首先是以一种美学的方式呈现了出来。但是,这些由弱小的生命所纺织出来的错综的光轨,也不正是无数世人存留在世上的自身生命历程的写照吗?在某些特定的时间空间里,无数人的生命轨迹不就是以这样的无序却又是宿命的方式纠缠在一起吗?这种明暗交错,其实不就是我们生命状态的一种投射?而《亲密》系列所提示的,则是事物如何以光为媒介相互照映、接受与包容,以及因此而产生新的生命能量的可能性。从根本上说,这两个系列这是以微物之光所进行的光的书写,也是对于生命意义的一种以光展开的讨论。

我相信,无论是《幽暗之爱》系列还是《亲密》系列,都是只有迷恋光,敏感与敏锐于光,同时也敏感于生命的人,才会发明这样绚丽的光的叙事与寓言。这两个系列,是作为一个原光者的蒋鹏奕,为我们探索光之所以为光所奉献的独特礼物。

相关艺术家:
JIANG PENGYI 蒋鹏奕

上海香格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西岸龙腾大道2555号10号楼

© Copyright 香格纳画廊 1996-2024
备案:沪ICP备2024043937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12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