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由一组交替摆放的相片和若干文件组成。相片中或是主人公邬晨丰的证件照或与家人和同学的合影,或是其身份证、结婚证或学生证的影印;附在相片旁的文字文件则是由与被证明人熟识的证人(家人、同学、学校领导、单位人事部门等)开具的文字证明。相片与文件相互佐证,说明邬晨丰确有其人。这些文件是通过外调的办法收集到的,为了证明一个普通的人确实存在。耿建翌的这一类作品常常只做一半,另一半留给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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